以法治建设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以法治建设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张浩
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推动高水平“健康甘肃”建设为牵引,紧扣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卫生健康领域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新动能。
强化法治思维,将法治建设贯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过程。持续提升全系统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形成全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修订《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工作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党委、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确保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二是加强法治建设述职考核。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述法制度,定期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知识讲座,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倒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深入实施“八五”普法为抓手,创新普法形式,突出普法重点。特别在医师节、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重要普法节点,通过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的法治宣传,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
强化制度体系,让法治建设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完善法规体系。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系统性修法和制定工作,出台《甘肃省鼠疫防控条例》《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甘肃省中医药条例》,修订《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推动《甘肃省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等立法,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合法性审查。将合法性审查纳入公文办理流程,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作协议、涉法事务等审查机制,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做到不漏一件、应审必审,着力提升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近三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0件、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18件。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为妥善处理争议奠定基础。三是聚焦高质量发展,完善卫生健康标准。将卫生健康标准作为实施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落实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技术保障,发挥标准的引领规范支撑作用。重点围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质量、爱国卫生运动、重点人群健康等方面,制定出台医养结合、食品安全等31个卫生健康地方标准,推动党参、黄芪、肉苁蓉等中药材正式纳入国家食药物质目录,以标准化全面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依法履职,用法治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的新需求新期待,推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法治成果的良好局面。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科学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全省“一件事项一个标准”,实现“无差别受理”“跨区域办理”。对认领的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行精准清理、取消和下放,保留106项政务服务事项和87项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100%,承诺时限压缩比为52.6%,平均材料数为5.89份,医师执业注册等32项事项优化为即办件。依法依规公开卫生健康规划计划、执法监督结果等政务信息,年均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2600件。二是优化争议化解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妥善化解各类医疗纠纷,多措并举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效沟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有庭必出”,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制定行政执法“两轻一免”清单、甘肃省卫生健康部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持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转变执法观念。修订《甘肃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甘肃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断提高卫生执法业务水平,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下一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健全公共卫生体系,锚定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坐标、新方位,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筑牢健康之基。